沙井街道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北部、珠江口东岸。2004年,深圳宝安龙岗实施城市化,撤消沙井镇设立沙井街道。全街道下辖29个社区居委,面积60平方公里,人口约130万(其中户籍人口3.3万),街道党工委下辖221个党支部、近3500名党员(包括民营党委7个党总支131个党支部)。
原沙井镇是广东省30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镇之一,广东省乡镇企业百强镇,先后被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十强乡镇”,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文明示范镇”,被中宣部等五部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教育强镇”,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沙井社保局电话:27686821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片区新沙路上星村劳动服务中心
2013深圳社保缴费情况
通常所说的社保即是“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年度指的是:上年度7月1日--本年度6月30日。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2011年度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密切相关。2013年7月1日起,深圳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从4595元调整为4918元。
2013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600≤个人工资≤4918*3
医疗保险(综合)缴纳基数:4918*60≤个人工≤4918*3;
失业保险:1600*2%(单位缴纳)+1600*1%(个人缴纳),共48元
工伤保险:1600≤个人工资≤4918*3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以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1600元,最高4918*5元。
非深户2013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600 ≤ 个人工资 ≤ 4595*3
(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600 - 13785元)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住院医疗:4595元;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4595*1%*40%,即18.38元 (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600 ≤ 个人工资 ≤ 459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非深户2013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8%,共计:18%。
最低缴费:单位 1600*10%=160元,个人 1500*8%=120元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一)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同深户综合医疗)
最低缴费:单位 2757*7%=192.99元,个人 2757*2%=55.14元
(二)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缴纳0.2%,共计:1% 。
单位:4595*0.8%=36.76元,个人 4595*0.2%=9.19元
(三)合作医疗(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元,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4595*1%*40%,即18.38元 (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0.25%,0.5%,0.75% 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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