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11000.
2、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11000.
3、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每人给付保险金11000。
4、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每人11000。
5、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或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所支付的住院费用在6000元内1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付保险金,此6000元为家庭共享保额,谁出险谁用。
凡符合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条件的计划生育户都可以向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并交纳个人支付部分的保险费。
根据市计生协制定的实施细则,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保险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独立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保险公司在市级设立专户,对市、县两级拨付的保险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成本和各项费用不高于30%。赔付结余部分采取续保优惠,流转下一年度使用。各县(市)区每年都要在3月底前完成入保家庭资格审定、个人保费收缴、政府补贴资金划拨等工作。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怀,强化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让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的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区政府决定为6个月到14周岁的南山区户籍的独生子女家庭购买一份意外险。
此种保险名称为“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为一年,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因意外住院医疗、残疾、身故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每户最高赔付额度是9万元。
按照区卫人委的统一部署,从8月初开始,街道计生科就组织13个社区工作站的计生工作人员在辖区内进行宣传发动和摸底造册。在13个社区的宣传栏和公共区域张贴宣传画报360张,入户1586户发放宣传单张并填写了1326张《购买独生子女意外险意愿表》,从8月23日到9月25日,是各个社区工作站正式受理时间,经过上个阶段的积极发动,辖区独生子女踊跃申请,截止日前,已经成功受理独生子女家庭意外险985份,政府全额买单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险在南山区是第一年,受到了辖区广大独生子女家庭的普遍欢迎。
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稳定低生育水平 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落实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4月9日,大英县人口计生局、县计生协,县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分别在卓筒井镇、天保镇召开了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试点启动会,对2012年独生子女家庭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正式拉开了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帷幕。今年在卓筒井镇、天保镇先行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县推广,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此举在全市尚属首创。
该保险项目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大英户籍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包括独生子女的父母)为保障对象,保费每户一年30元,符合参保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县计生协支付20元,参保家庭支付10元,每一位被保险的家庭成员一年可以获得赔付的保险金额为意外住院医疗1000元,意外身故、残疾最高1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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