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向保险机构下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意外险产品进行全面规范。
财联社(上海,记者 丁艳)讯,近日,银保监会向保险机构下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意外险产品进行全面规范。其中,《征求意见稿》指出,对年度累计规模保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短期意外险产品,若过往三年再保后的平均综合赔付率低于50%,保险公司应及时调整定价。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部分意外险产品已达到调整定价或者停售的标准。但在疫情等特殊情况下,多数人减少出行,意外发生率降低,意外险赔付率也会随之下降,这部分特殊情况或需考量。”业内人士普遍建议,监管或可采取如定期发布标准等更加灵活的机制措施。
过去三年平均赔付率低于50%产品应及时调价
《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综合赔付率进行定价调整,对年度累计规模保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短期意外险产品,如过往三个年度再保后的平均综合赔付率低于50%,保险公司应及时调整定价,并持续跟踪产品赔付情况。调整定价后的产品应按相关要求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
同时,意见稿明确,存在未按规定调整产品价格或停售产品,或价格调整后的下一年度综合赔付率仍低于50%情形的保险机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监管谈话、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责任。
一位大型财险公司意外险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坦言,“综合市面上的意外险产品,赔付率基本都不高,很多都低于50%。”
“目前一些意外险产品或已达到调整定价、停售的标准。” 一位外资险企产品经理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考虑2020年市场环境特殊性,很多人减少出行,意外发生率降低,这导致一段时间内意外险产品的赔付率下降。“这部分产品是否也将面临调整或者停售,过段时间赔付率正常后又该如何处理,上述问题或都应纳入监管考量范围。”
该人士同时指出,“市场或更需要相对灵活的机制,比如监管定期发布适时标准,标准可随实际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等。”
在意外险调整定价方面,一位券商非银分析师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过去三年平均赔付率低于50%的产品要及时调价,如果考虑到譬如航意险的高损低频现象、保险公司对产品赔付的可调节性等实际问题,以2-3年的时间跨度来看,此标准效果仍有待观察。”
其认为,“总体来看,监管出发点是遏制行业渠道费率高、捆绑销售等不当行为,后续标准可能还会继续优化,因为意外险的细分场景也很多。”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连续三年保费收入超过200万元且综合赔付率均低于30%的短期意外险产品,保险公司也应及时停售,并在停售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说明停止使用原因、后续服务相关措施等情况。
[银保监会就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意外险按保险期限分为长期意外险和短期意外险。长期意外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意外险 。短期意外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的意外险。保险公司开发的激活注册式意外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应不少于7天,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应在激活注册之后。具体产品设计上,短期意外险产品可以进行费率浮动。保险公司在厘定长期意外险保险费时,应根据公司历史投资回报率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及产品特性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利率。(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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