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医保水平,让老百姓有钱看病、看得起病,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理念,也是多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的追求目标。
从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到有基本医疗保险,又从参加的四个险种,简便到“一卡通”,而且住院报销也不再必须到参保地报销了。随着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千多万成都人“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梦想,成为现实。
从2007年开始,成都市以人人享有医疗保障为目标,在全市打破城乡居民身份界限,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全民医保的跨越。
在2007年以前,成都市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均有各自的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流程不尽一致。针对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管理不一致的问题,采取“统一管理办法,统一经办流程,统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统一设定点医疗机构和‘三个目录’”的工作措施。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政策,实现政策依据的统一。二是建立开通了全市统一的“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住院医疗费用实现了网上结算,参保职工购药实现了“一卡通”。三是将不同险种和市、县两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管理,将原不同险种和市、县两级的药品、诊疗、服务设施目录(简称三目)也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管理。四是在基金筹集、基金监督管理、结算拨付等方面明确部门责任,实行统一管理。
2006年,成都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机构进行整合。2007年,又将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管理业务合并。在机构上,成立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覆盖城乡的所有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到2008年,各区(市)县按照市政府要求,也相继筹建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局,至此,全市城乡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全部实现归口管理。
2011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40元(农村居民)和80元(城镇居民)统一到每人220元,筹资标准调整到每人每年320元和260元,与此同时,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从2010年起,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2011年达12.5万元,较2007年提高了4.5万元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较2007年提高30%以上。
城乡医疗保险管理水平、效率大幅提升
由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在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经办流程上的高度统一,全市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大幅提升,充分实现了“惠民、利民、便民”目标,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在2006年、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全覆盖”两个事件先后被市民高票评选为“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医保水平,让老百姓有钱看病、看得起病,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理念,也是多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的终极目标。随着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千多万成都人民“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夙愿,已从梦想步入现实。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2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