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重庆医保局提高了医保报销比例,进一步为投保人带去了福音。那么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近日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该市将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82%和75%,较2012年分别提高2个和5个百分点。
今年,该市将大力推动大病医疗保险,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参保人患有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给予再次报销。该市还将完善城乡养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账随人走”,并与有条件的省(市)建立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实现跨省联网结算。
重庆的社保体系日趋完善,五大保险全部市级统筹。今年重庆市将完善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增强公平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适时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包括今年在内重庆市已连续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水平达到1800元/月;建立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定额划入制度;制定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稳步提高待遇;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等。
同时,力争明年城乡居民养老、医保覆盖率分别达到90%、95%,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现在的80%提高到82%,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现在的70%提高到75%。住院报销比例提高,意味着减轻参保人就医的负担。
该市人社局介绍,这涉及多个医保政策的调整,比如扩大医保报销目录,提高部分药品的报销比例,降低住院门槛费用,以及增加特病种类等。
备受关注的大病医疗保险也将在今年得到大力推动。方案初步确定为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参保人患有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将按现行医保政策常规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给予再次报销。
另外,重庆市将推进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探索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探索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探索利用药交所平台降低医保药品价格的谈判机制,让参保人员得到更多实惠。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重庆市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到40%,新增扩面人群近100万人,这些人群基本上属于低收入对象。这意味着,今后这些参保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职工的住院医疗费和特殊门诊医疗费,并实行统一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
(二)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一)统筹基金对职工个人每年的支付限额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二)职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在支付限额以上的,由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三)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均不予支付:(一)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和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二)职工就医和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三)职工因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四)应由工伤、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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