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民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各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管理中心目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公积金管理部、信息管理部、执法稽查部。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蓬勃发展,对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中心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为宁波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 实行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以下简称“网上业务”)。
实行网上业务的单位必须在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已通过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
网上业务的办理范围包括:单位管理业务 ( 单位年度验审、单位信息修改 ) 、个人管理业务 ( 个人变更、个人转移、工资基数调整、个人补缴,其中个人变更包括个人开户、封存、启封、转入确认 ) 和综合查询业务 ( 个人信息查询、补缴查询、变更查询、台账查询、网银凭证号查询、单位对账单 ) 等业务。
为保障数据安全,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网上业务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银平台,通过网银盾(又称 USB KEY )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的网上办理。实施网上业务的单位需配备可连接互联网的 PC 机, PC 机上操作系统要使用 Win2000 sp4 、 Winxp sp2 ,浏览器为 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 IE6.0 )或以上、办公软件使用 office2003 或以上,密钥长度必须为 128 位或以上,安装操作系统用户需要有管理员权限,并及时清理 IE 浏览器临时文件。
①单位填写《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登记表》 , 并与中心、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三方签订《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协议书》。
②中心安排单位进行网上业务培训,同时单位需配置网银盾二个,权限分别为管理员和操作员。
③单位安装网上业务操作系统,进行网上业务办理。
单位在安装网上业务操作系统遇到问题时,可致电 95533 ,建行工作人员将予以解答,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遇住房公积金业务问题可拔打中心的网上业务咨询专线 87192210 。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必须遵循《宁波市市区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操作规程》。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 1-18 日的工作日( 7:00 至 17:00 时),遇节假日不顺延。
为顺利实施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 , 各单位应向中心办事大厅领取或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登记表》、《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协议书》、《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培训回执》,正确、完整填写后,交中心营业厅签约并及时派员参加业务培训。
中心推行网上业务后 , 视实际情况,中心办事大厅将不再直接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 ( 无法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的除外 )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网上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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