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伊始,中国人寿在各大商业银行及邮政首次推出了国寿银行保险产品的开山之作—《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此款分红型保险产品的上市,不仅丰富了银行柜面理财产品的类型,也为客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保险保障服务,而银行与保险公司的精诚合作更是引领了国内银行保险市场的蓬勃发展。
十年时间转瞬即逝,在当前保险市场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消费者面对的选择也日趋多元化的情形下,国寿银保“鸿泰”产品依然经久不衰,深受客户青睐。
为了适应新时期市场变化,更贴近广大客户的需求,在银保合作十周年之际,中国人寿对“鸿泰”产品进行了升级更新,并在各大商业银行及邮政网点隆重推出了“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将这款经典产品以更加完美的形态呈献给新老客户。
很多客户至今都依然记得首次在银行尝试购买保险产品的情形,时至今日他们也依然欣慰于当年的选择。70岁的王妈妈就是这样一位老顾客,十年前她在银行购买了中国人寿的“鸿泰”产品,当时也是她第一次接触银行保险这种新的理财方式。
稳步积累、抵御通胀,可附加保障的分红保险,是家庭理财的明智之选。“新鸿泰”产品,提高了固定收益率,让客户的利益更有保证,而且国寿多年来稳健经营也为客户带来了丰厚的红利收益;更加重要的是“新鸿泰”可以让客户按照自身的保障需求搭配不同的保障型附加产品,比如搭配重大疾病保障,客户只要花费不多的钱,就能以更快捷的方法,获得二十种重大疾病保障。
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为了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为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十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0元,十年满期,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满期收益:洪先生生存至年满4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106800元,合同终止。
累积红利:保险期间内,洪先生还可获得累积红利收益。
保险保障: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元,合同终止。
如果洪先生不幸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68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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