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乌鲁木齐公积金发展状况,2013年乌市住房公积金进行了一些政策性的调整,以下为您详细的介绍。
7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执行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将从去年的2364元提高至2624元,上调了260元,最低缴存基数从去年的960元提高至1140元,上调了180元。
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乌鲁木齐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6月1日起进行调整,7月19日结束,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50号令)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乌公管委【200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参照乌鲁木齐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1140元进行调整。新参加工作和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
凡低于本市工资标准的在职职工,其缴存基数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1140元计算。执行缴存比例为5%的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金额最低下限合计为114元。按相关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201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上限金额为10930元。执行12%缴存比例的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金额最高上限合计为2624元,部分执行6%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金额最高上限合计为1312元。
2013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新参加工作和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在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各单位应按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计算填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在核定职工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对本人缴存额有异议,单位有义务依照相关政策做出解释。各缴存单位可通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wlmqgjj.com)和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
乌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介绍: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乌鲁木齐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设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和天山区管理部、沙依巴克区管理部、水磨沟区管理部、新市区管理部、头屯河区管理部、东山区管理部及铁路局分中心所属的哈密管理部、库尔勒管理部等8个派出机构。中心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乌鲁木齐辖区(不含兵团)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乌鲁木齐市住房消费、个人住房信贷和房改事业的深化发展,为改善和提高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及构建和谐乌鲁木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截止2011年10月,全市已有5269个单位,55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45.21亿元,归集率达到84%,覆盖率达到86%。累计提取使用105.2亿元。累计为75463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99.77亿元。
乌鲁木齐公积金查询方法:
1.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访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电话查询号码:0991-4562912。
3.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厅人工查询,持卡到本市的各业务网点直接查询。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167号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邮编:830092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电话:0991-4629197(贷款咨询)0991-4622912(归集业务)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传真:0991-4624242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址:www.wlmq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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