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车险理赔,陈先生就一肚子的火气。一个月前,陈先生的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剐蹭,随后就给定损员打了电话。由于车损不大,陈先生也未当回事。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件小事,让陈先生见识了车险理赔的种种坎坷。让我们对事件进行回顾。
据陈先生介绍,出险后的士司机拨通了其车险公司的服务热线,查勘员来到现场后却表示要车主去4S店或者修理厂定损。“定损员强调,定损之前要通知的士司机,由的士司机打电话给人保确认,通知定损员到修车的地方定损。”过了一个星期,陈先生忙完,想起修车,结果发现对方电话一直关机。“当时急于修车,于是自己尝试给人保电话,这下麻烦来了。”
在保险公司的强烈要求下,陈先生只好选择其指定的一家怡乐路大昌定损点,结果却被告知“这里只能定市场修理厂的价格,定不了4S店的价格”。陈先生这下可不乐意了,“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修理厂的价格肯定要便宜过4S店的价格,那我这不是明摆的吃亏。”
专家释疑:
保险专家表示,修理厂和4S店,甚至第三方物价机构都具有定价权,他们可以提供相关定损单, “消费者是可以灵活选择定损点的,一般保险公司也会有相关人员在4S店驻点,进行定损工作。”
保险相关负责人员表示,“之所以有选择性地推荐定损地点,也是为了保证定损金额相对合理。”据介绍,4S店本身是没有定损权限,如果4S店的修车工作跟保险事故没有直接关系,并不是针对保险事故范围内的损失定损,那么保险公司不能完全按照4S的定损方案定损。“而定损员的工作主要是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以4S店如果没有跟保险公司合作的话,车主可以在交警认定双方责任后委托物价部门进行定价。”
在陈先生的一再要求下,修理厂的工作人员终于答应去4S店定损。“如果非要去4S店的话,建议我去指定的4S店。谁知道这家店更黑。”陈先生告诉记者,“本来是个小划痕,4S店的定损员欧阳先生说,要打开车头灯的盖子才能定损,但如果打开车头灯的盖子就一定要在他们那里修理,否则也只能定修理厂的价格。这不是摆明着强制消费?”
为了省事,陈先生最终无奈地接受了在4S店开盖定损修理的“捆绑消费”。
保险公司:不能强制车主定点维修
有车险专家表示,4S店定损后强制定点修车的做法是违规的,车主完全可以进行投诉。据介绍,在定损完之后,车主完全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定损点修车。“就算开盖定损后,车辆可能存在一定的拖车费用,但是由此必须定点修车的做法也是站不住脚的,这种做法也是违规的。”
为什么查勘员到了现场却无法定损?在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核赔人员后,记者了解到,未现场定损,不排除查勘员认为车辆除了表面的划痕,内部可能也存在一定故障的情况,而当场开盖定损可能会产生系列拖车费用问题,所以建议消费者一并去修理厂或4S店定损修理。“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定损员到达现场后应该先进行车辆外观定损,对于内部可能产生的故障,定损员应该及时跟进在双方都同意的定损地点一并拍照、定损加修理。”
“禁区”之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禁区”之二: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禁区”之三: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因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才造成的。
“禁区”之四: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禁区”之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你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禁区”之六: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如果你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禁区”之七: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禁区”之八: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如果因为驾驶员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
“禁区”之九:撞到自家人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却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禁区”之十: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
据专业人士分析,这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他们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取赔款。由于车灯的位置很容易受到损坏,但因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无心的剐蹭也得不到赔偿。
“禁区”之十一: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电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多数保险公司营销员不会提示车主为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赔偿。
政策:一年理赔两次还能享受车险优惠 不超过450元还是私了划算
目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采取的政策是,对于一年理赔两次的,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还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的优惠;三次理赔的,保费不打折;三次以上的,保费将上浮10%~20%;五次以上的,被“拒保”的可能性很大,这个各家保险公司可根据客户情况来定。
记者也了解到,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在车险方面的浮动机制,与上一年度车主的保险理赔次数有关,但理赔次数并不等同于报案次数,如果报案、定损后车主不去赔付,依然不算理赔。
另外,理赔次数与理赔金额也是无关的,如果是在两次范围内,但是金额属于1000元以上,也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
随着2009年汽车商业险、交强险的金额逐渐与上一年车辆出险的理赔次数挂钩,很多会过日子的车主都在打着小算盘,究竟理赔金额多少,才值得向保险公司索赔,这笔账又该如何去算呢?
同时,记者也进行了计算,以一辆20万元的车为例,保四项基本商业险如车损险,三者险20万元,不计免赔,人员险每座1万元,保费大多在4500元左右。
如果上一年理赔次数超过3次,下一年保费按最低上浮标准计算,4500×10%=450元,假设这次事故,维修金额还不到450元,还不如私了来得划算。
如果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只是影响了车辆美观,在小剐小蹭上,建议不必每次都索赔,可以把需要索赔的地方,攒到一起并案处理,但不能同一位置重复报案。
单方事故一般维修金额都不会大,可以根据自己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进行报案理赔,但是对于双方事故,或者多方事故,特别是涉及人员受伤时,金额都较大,车主还是利用保险理赔为好。
综上所述,车辆保险买的再全再好也架不住出险多,车辆保险精打细算从衡量是否出险开始,这样才能既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让你享受到车险的贴心,又不会被保险公司拒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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