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医保网上查询让市民更加方便,上海医保网站如何查询?上海医保网站动态有哪些?
2013医保年度上海市医保“封顶线”调高至34万元其他有关标准不作调整
今年4月1日,上海市医保进入2013医保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28万元提高到34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
此外,2013医保年度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2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的标准也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2医保年度标准执行。上海市小城镇医疗保险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帐户计入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参照上述精神,均维持2012医保年度标准不变。
上海市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政策
近日,市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的医保管理政策,对参保人员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的门诊大病医疗期限由原来最多二年延长为五年。
200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之初,为减轻参保人员中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医疗费负担,上海市将恶性肿瘤治疗纳入了医保门诊大病医疗范围,并规定门诊大病医疗期限为18个月,超过18个月后因病情治疗需要可酌情延长到24个月。随着医疗技术发展,恶性肿瘤患者的生存期不断延长,需要长期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的参保病人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减轻这部分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特色,经听取专家意见,医保部门将参保人员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的门诊大病医疗期限延长为五年。
医保门诊大病登记办理及延长期限等具体规定可登陆上海医保网或致电医保热线9622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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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网站可以查询到的内容包括:
普通用户:可查询本人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以及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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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帐户基本信息。包括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
2.个人帐户清算信息。包括上一医保年度个人每月缴费额、个人帐户注入额、年度清算额等信息
3.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信息。包括本医保年度个人门急诊、住院、急诊观察室、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购药累计医疗费用等信息。
4.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最近12个月内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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