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成都社保基数
成都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一年1-12月的四川省平均工资和成都市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成都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二、成都社保基数每年调整时间
成都社保基数会在每年的4月左右进行调整,会根据上一年四川省平均工资和成都市平均工资来进行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由于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时间在每年的4月以后,而执行时间是从每年的1月开始,所以每年就需要补交成都社保基数调整之前几个月的差额。
三、2012年成都社保基数
成都市2012年社保基数为:养老保险的基数为下限1896元,上限9481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数为下限1700元,上限8502元。
四、成都社保缴纳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7.5%(包含大病互助医疗1%),个人承担2.0%
3、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1.0%
5、工伤保险,单位承担0.6%
6、生育保险,单位承担0.6%
合计,单位承担30.7%,个人承担11.0%
五、成都社保缴纳基数
成都市社保局规定:“企业和职工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以四川省或成都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1、基本养老保险,以四川省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655元—8277元;
2、基本医疗保险,以成都市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526元—7629元;
3、失业保险,以成都市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526元—7629元;
4、工伤保险,以成都市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526元—7629元;
5、生育保险,以成都市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526元—76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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