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中国人寿在银行保险渠道推出的一款新型分红险,于2010年2月1日上市,该产品具有储蓄、投资、保障多种功能。
自2010年上市以来,工行、农行等北京十余家银行的上百个网点同时推出该产品。据了解,国寿“鸿盈”一经推出便受到市民追捧,创下了一天销量过千万的业绩。如今,北京市民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农商行等多家银行的营业网点,都能买到这款产品。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产品特色
●理财有利:多重收益,分红添彩,抵御风险,保值增值。
●保障有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高额赔付,有力保障。
●满期有礼:满期给付,保全资产,稳健理财,投资有礼。
全新的“鸿盈”产品是中国人寿以往“三鸿”(鸿泰、鸿丰、鸿富)的整合升级版,与其他分红型保险产品相比,国寿“鸿盈”具有四大特点:零存整取,满期返还,既有保证的收益,又有额外的红利,让客户分享到中国人寿的经营成果;投保年龄范围拓宽,增加了客户选择余地,“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的投保年龄范围为中老年消费者投资理财和建立保障提供了更多机会;交费灵活,能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能够充分满足消费者在子女教育、养老储备等方面的需求;具有“高额保障,出行无忧”的特点,产品除具备疾病身故及意外身故保障外,还设计了乘坐火车、轮船、航班交通工具的3倍高额意外保障,为商旅出行解决了后顾之忧。
买保险买的是保障,若想购买保险,一定要事先了解每款产品的详细情况,做到心知肚明,同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按需投保,不要让保险成了自己的生活压力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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