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向当地政府申请的一种援助救济。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
1、连续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为224元;
2、连续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为240元;
3、连续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为256元;
4、连续工作时间满15年以上的,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为272元;
5、从第13个月起,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一律为224元。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条件
领取失业救济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员工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
2、失业前按已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以上;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社保机构失业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必须本人办理,如代办,需失业员工授权委托,并出具经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参保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待遇,缴费满2年可领取4个月失业金,依此类推,最多可领取24个月即两年时间;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救济金的领取
扫面右侧二维码,首次关注立得50积分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1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