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华健康福重疾险由国华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国华人寿在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在国华人寿设有分公司的区域销售。
2、投保年龄:16-40周岁。
3、本产品16-40周岁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为60万元,重疾险风险保额=基本保险金额*1.2。
4、犹豫期:本产品犹豫期为15天,
网上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犹豫期后,提前退保可能会有损失,保险公司只退还保单价值;交费期内未按期交保险费将导致保单失效。
5、等待期: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和可选责任的身故(返保额)有90天的等待期;
6、本产品投被保险人关系如下:若被保险人为成年人,选择无身故保险金责任或选择身故责任返保费,则投、被保险人关系可以为本人、父母、子女、配偶;选择身故责任返保额,则投、被保险人关系必须为同一人。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为被保人父母。
7、保单形式: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您可以通过国华人寿官网自助服务中心查询或下载电子保单。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49,我们将为您免费邮寄。
8、退保:客户可通过国华人寿官网“我的保单”或关注【华瑞保险】微信公众号申请退保;犹豫期后退保会造成一
定损失,国华人寿只退还保单价值。
退保金国华人寿将直接退回您交费的支付宝账户。
9、被保险人为以下职业的不得投保:矿工、采石工、采砂工、爆破工、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海洋船员、潜水员、火药炸药制造及处理人、特技演员、驯兽师、货运司机及随车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炼钢/炼铁/冶金业工人;
10、如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同时或之前,确诊发生了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只承担重大疾病相应的保险责任,不再承担轻症疾病相应的保险责任。若您选择投保可选部分,“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两项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11、本产品责任免除: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选择投保身故保险金,因下列第(1)至第(4)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5)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但符合本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效力终止之日本合同的保单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选择投保身故保险金,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5)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效力终止之日本合同的保单价值。
12、投保声明与授权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投保时,本合同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3)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你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你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人已知晓本产品犹豫期为15天,网上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产品等待期为保险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后90天。
(5)您授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以及同意第三方机构查询、核实、搜集、处理、共享、使用(含合法业务应用)
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13、如实告知
(1)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2)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14、保险金申请提供材料: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或者重大疾病、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或者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的专科医生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诊断结论符合“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
所列举情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和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15、本人声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其他税收居民身份类型,可致电95549咨询)
16、偿付能力告知:截至2019年第3季度末,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新一期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3.99%、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其中,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
17、国华人寿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国华人寿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