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相随年金险是爱心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一款年金险产品。爱心人寿秉承着让最真诚的爱心,带给客户最温暖的感受服务宗旨是我们对客户的坚定承诺。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爱心人寿心相随年金险保险条款,据了解,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障责任、
投保年龄、保险期间、犹豫期以及保险事故通知等,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详细介绍。
一、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 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生存年金:自本合同第 10 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 8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生存年金。
三、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四、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全残豁免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5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因该事故直接导致投保人身故或确诊全残,且下列条件均符合,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身故或确诊全残之日后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1) 投保人身故或确诊全残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但未满 61 周岁。
(2) 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已交纳,并且当期应交保险费在约定的交费日期或其后的 60 日内交纳。
(3) 投保人未变更。保险期间:至 8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五、投保年龄:承保出生满 28 天至 60 周岁的人群。
六、犹豫期:在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如果您改变了想法并申请退保,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在犹豫期之后申请退保,我们将退还您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可能会因此承受一
定损失。
七、宽限期: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续期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天为宽限期,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保险事故通知:我们及时了解保险事故的性质、发生原因、损失情况,对于给付保险金至关重要。请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天内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