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小保贝是开心保联合爱心人寿近期携手推出的一款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由爱心人寿承保。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综合性人寿保险公司。是由北京保险产业园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一家优质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金17亿元,注册地北京。于2017年06月19日成立。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开心小保贝少儿重疾险投保须知。 1、本产品由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限北京、河北、天津地区销售。您可通过登录爱心人寿保险官微获得安全、便捷的投保、保单查询、在线保全等售后服务,您还可以通过拨打爱心人寿保险客服热线10109520获得优质服务。
2、被保险人:出生满28天且健康出院~17周岁(含)。投保人:应为18周岁以上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投保人。
3、风险保额计算:必选责任以2.5倍基本保额计入累计重疾风险保额,可选责任以0.5倍基本保额计入累计重疾风险保额
4、如为未成年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投保人须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且身故保险金总和不能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额度。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5、订立本合同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6、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购买产品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尤其是对其中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条款),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7、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身故、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身故、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8、本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会将您的电子保单发送至您投保时指定的电子邮箱。如果您填写手机号码,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的投保短信提示。
9、投保人投保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只作为审核投保申请及评估相关理赔申请的依据,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您填写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并通过防火墙隔离、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确保您的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的安全。
10、本页面只针对产品进行描述,具体保险责任均以保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