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中心网站是沈阳市医保对外服务网站,在该网站,市民可以投保,可以查询,进一步方便居民医保使用。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从2012年7月起,调整我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将原执行的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212元,调整为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715元。
各参保单位于2012年6月20日开始至7月13日,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请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网上核定通知进行核定。
参保缴费
一、参保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和在沈阳就业的外籍员工。
二、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另外,沈阳市医保中心推出的“医疗保险”短信查询业务。通过“医疗保险”查询短信平台,参保者可以便捷地查询到医疗保险账户的基本信息、每月缴费信息、年度缴费信息等内容,同时,还可以订阅医疗保险账户信息提醒服务。各单位也可通过医疗保险账户信息查询短信平台查实缴和个人缴费金额等。
查询方式采取手机短信查询方式,操作方法如下:
一、 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收费标准(0.6元/条)
1、 医疗保险参保基本情况查询:编辑短信,YF[+]身份证号码“AF+210104590321132”;移动、联通、小灵通发送到1062665533。
2、 医疗保险缴费记录查询:编辑短信,YC[+]医保号[+]年(月),如编辑短信内容“YC+30099040+2005+08”,移动、联通、小灵通发送到1062665533
3、 个人帐户提醒服务定制:编辑短信注册身份 F[+]身份证号码 “F+210104590321132”,移动、联通、小灵通发送:1062665533
4、 医疗保险账户退订编辑短信: QD取消定制,移动、联通、小灵通发送:1062665533
其他查询方法:1、直接到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查询;2、到你缴费的银行或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查询3、拨打沈阳医保语音电话024-62167890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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