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高温,北京刷新1951年来纪录
5月29日北京市发布高温红色预警,这是北京市首次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也是历年以来最早发布高温预警的一年。
本月28日,北京就出现日最高气温超过35℃的高温天气,29日气温继续上升,市内大部分地区日最高气温超过38℃,其中城六区以及昌平、顺义、通州、大兴和房山部分地区达40至42℃。
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高温天气会给城市、交通、用水、用电等方面带来严重影响,也会直接危害人们的生活和健康。
降水是水资源的主要来源,直接影响大气、地表和土壤的水分变化,通常以降水的短缺程度作为干旱指标。连续3个月降水量比常年偏少25%--50%定为干旱,偏少50%以上定为严重干旱。干旱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可能造成城市供水不足,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干旱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二级,分别用橙色、红色表示。
突如其来的高温让人们有些措手不及。实行了多年的高温津贴政策还从来没有赶上过5月份气温就飙升至40℃的情况,而今年恰巧碰上了,就显得很尴尬--高温津贴到底是该按月份发放,还是根据天气状况发放?这一问题引来了大家的热议。
高温提前,本市津贴“等月份”
北京市的高温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其中,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发放;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的标准发放。
事实上,过去的几年,35℃以上的高温天气也都出现在6至8月,5月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极端热天。高温津贴的执行并没有遇到制度上的障碍。但今年的高温天气来势汹汹,5月下旬竟然就出现了40℃的高温。气候形势有所变化,高温津贴的政策能不能变通一下,非要按照6至8月的时间范围执行吗?
国家标准,津贴发放看气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副秘书长金晓莲表示,北京市规定6至8月支付高温津贴,但是这并不是说只有在每年6至8月期间,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才有可能获得这项福利。因为,按照国家安监局、原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在2012年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但是,由于北京市的高温津贴是按月发放,不像天津是按天计算按月发放的,这样就造成一个问题,5月就只有几天的时间是高温,是不是可以将月标准折算成天数来计算高温津贴?但是不管怎样,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四部委的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金晓莲说。
别找借口,津贴应计人工费
金晓莲说,高温津贴虽然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笔金额不大的钱却往往难以落实。就她所了解的情况,高温津贴的发放还是以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执行的好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差些。特别是那些服务性行业的企业,比如餐饮、快递服务、保洁等,还有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企业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也比较差。而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能按时足额发放的也比较少。
在一些类似的劳动纠纷中,有建筑企业提出,之所以不发,是因为工程款里没有高温津贴这笔钱。
“但是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文件中规定,人工费中的津贴补贴部分包含高温津贴以及防暑降温福利、劳动保护费用。也就是说这笔钱已经是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中的,施工单位没有理由说不发。”金晓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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