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委托还贷的。但是很多人还不了解该政策。本文将为您介绍合肥公积金委托购房还贷如何办理以及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合肥公积金如何办理委托购房还贷业务
借款人符合下述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按月委托提取还贷:1、借款人所在单位按月足额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2、借款人在市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3、借款人须向市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4、借款人在提出书面申请之前,已通过还款储蓄账户自行还款,且无逾期情况;5、借款人申请委托之前,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一个月应还款额;6、职工贷款地和缴存地须为同一归集点。
委托提取还贷需要提供:1、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表》;2、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公证后的《住房公积金借(贷)款合同》;4、还贷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提供上述材料,到市管理中心业务大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即可与市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后:按月委托还贷的,市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2日(节假日顺延)将资金直接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划转到还款账户;按年委托还贷的,市管理中心于每年的7月20日(节假日顺延)向受托银行发出划款通知。
但有以下情况的职工应慎重选用委托还贷业务:一是单位不能及时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是月缴存额低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
合肥提取公积金需先验身份 并明确界定代办人身份
5月14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后,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将不允许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该中心对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身份做了明确界定: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对不符合上述二项条件的提取代办人办理公积金提取代办业务的,该中心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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