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4.50%,月利率为4.50%/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0%,全国都一样。那么,盐城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盐城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盐城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盐城,一般贷款最高期限为20年,可个人办理,也可夫妻办理,最长贷款期限都为20年,区别在于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夫妻共同办理最高额度可达40万元,在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上,首套房跟二套房并无区别,在盐城各县市政策也是一样。
通过公积金办理住房贷款,好处在于贷款利率低于普通贷款,也就是所偿还的利息相对较少,目前盐城对1年还款期以上住房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方法,对1年期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这是针对首套房而言,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盐城公积金贷款流程
目前,在盐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已不算稀少,一般而言,大概分一下几部分。首先是当地政策的咨询,了解当地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并填写申请表;管理中心审批后会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申请人领取到通知书后需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持签订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产公司盖章;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盐城公积金实施“零账户”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管理,整合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四统一”的要求,借鉴外市先进经验,制定《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于5月份先后将市本级及九个县(市、区)管理部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开设的20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实现资金即时入账,成员账户资金每日清零,资金汇总后全部汇入主账户内。根据账户资金情况,加强资金运用,提高资金收益,及时增加定期存款种类,减少活期存款比重。目前,新增定期存款2.26亿元,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其他委托银行实施零余额账户管理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2013年盐城新增公积金开户单位588个
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呈现“稳重有进”发展态势,各项业务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全市新增开户单位588个,新建制职工4.2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8.8%;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232笔、25.07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5.26%、27.3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7.2%。市中心建成“一站式”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由原先11个增加至22个,大市区所有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存款等业务全部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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