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单位和个人合计月缴存额最高为2808元,最低分别为:市区(含市直、开发区、城南新区、亭湖区、盐都区)、东台、大丰176元,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152元。
同时针对外地不断发生的公积金骗贷现象,盐城将“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须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这一条件改为“借款人须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
据介绍,今年1—7月份,全市共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390个、2.5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归集住房公积金19.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4.7%;提取住房公积金16.86万人次、10.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3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4%,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285笔、16.04亿元(其中,首套房贷款比例为78%,企业职工贷款比例为47.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67 %;个贷逾期率为0.09‰。
7月3日上午,盐城晚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上半年,全市新增开户单位340个,新增缴存职工2.2万人。江苏裕廊化工有限公司、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企业相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6.6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54%,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2%。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4.3万人次、9.26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2.21%和4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1.73%。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0.01万人次、73.28亿元。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240户、13.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893户、7.0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26万户、117.4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72.27亿元,个贷率94.32%,较去年同期提高10.22个百分点,个贷逾期率0.014‰。
据了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结算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款利息。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结息按照结息日当天人民银行挂牌的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其中,2012年6月30日结转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2.6%计息;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
据统计,今年全市共向49.94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47亿元,较去年同期47.58万人、1.34亿元,增加2.36万人和0.13亿元利息,利息已计入每一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
以上是有关盐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相关情况,如有其他问题,请关注开心保网盐城住房公积金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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