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天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答: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答: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答:提前还款可以采用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两种方式。
对提前还款的还款额、提前还款次数、已贷款时间等都没有限制,也没有收取违约金的要求。
答: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答:每月还款日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
答: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承办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承办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以上是有关天津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开心保网天津公积金专题。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2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