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的通知》(简称《通知》),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政策出来了,让公积金又火了一把,但大多网友对公积金政策还不太了解,本文为大家整理出最新最全的公积金政策。
1)据《通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60万元。可贷款比例如下: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50%。
(3)购买第二套住房(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举例来说,市民张先生曾经用公积金贷款20万元购买首套房,现在符合二套房的贷款条件,但他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要用60万元减去曾经使用过的20万元,只能是40万元。
虽然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并非意味着所有人申请二手房贷款,都可以贷到60万元。
贷款人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根据规定,每个贷款人按缴存公积金金额的不同,能贷款的额度也不同,需要根据缴存金额、比例和贷款年限等具体计算出结果。计算方式有以下两种:(以下两种计算方式取最低可贷款额度即为个人可贷金额)
1)按实际还款能力来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一手房不高于30年,二手房不高于20年。
2)按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来计算。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具体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12<缴存时间≤24(月) 1
24<缴存时间≤36(月) 1.2
36<缴存时间≤60(月) 1.5
缴存时间>60(月) 2
以上是有关2014年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开心保网武汉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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