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从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市民不需再等到每年的5、6月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可随时到该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此外,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业务发展五年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到2013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望调整到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调整为30年。
济宁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随着新服务大楼的启用,服务窗口增加到26个,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变更、支取等业务实现“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三家有资质能力的担保公司及工、农、中、建4家专业银行网点全部入住。并将原定于每年5、6月份集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日期改为随时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用户一年之内可在任意时间前来支取,但仅限一次。“职工可在正常工作日到服务大厅随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如有疑问也可随时到大厅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济宁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济宁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据了解,到2013年,济宁将初步建成适应实际的住房公积金高效运作、科学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其中,社会覆盖率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75%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有目前的30万元调整到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将有25年调整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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