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会养老保险查询方式介绍
1、网上查询
登陆青岛劳动保障网或青岛市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2.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都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0532-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农保转城保 9.6万人可申请享实惠
青岛市从2003年开始建立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又实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11月1日起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截至今年7月底,青岛共有9.6万人申请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据悉,青岛市转移接续政策在人员范围上,仅限于具有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参加青岛市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转移条件的,实行本人自愿、申请转移的原则。在缴费期限的转换上,将相同年度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月数对应转换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月数。在缴费差额的补缴上,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换算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后,当年度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本人需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补缴当年度缴费基数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青岛市的政策完全承认参保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并通过补缴基数差额的办法保证参保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自愿申请办理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
单独缴养老保险解决补缴压力大问题
针对一次性补缴经济压力重,后续投保能力不足的群众呼声,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缴费负担,促进我市城镇化发展,提高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青岛市近期经充分调研,下一步将采取阶段性过渡措施解决群众后续参保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要求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推行银行信贷方式,帮助参保缴费困难人员解决缴费难问题。二是按《关于城乡居民养老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转移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时,可单独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按政策规定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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