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保局近日公布了调整后的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新标准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四个险种,单项费率水平有降有升,总体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仍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下调0.7个百分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2个百分点,个人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费率单位缴费上调0.2个百分点。
新标准执行后,对于本市城镇职工,个人将缴纳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0.5%的失业保险;单位将缴纳21%的养老保险、11%的医疗保险、1.5%的失业保险、1%的生育保险、0.5%的工伤保险。此次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后,企业减负,个人缴费略减,各项社保待遇不变。
上海市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今年4月,上海市公布了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304元。据此计算,2012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
本市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13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缴费基数。
因此,按照2012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92元计算,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必须提醒的是,如果单位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和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最低缴费标准,还是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缴费。
另外,非城镇户籍地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根据规定,即2013年度(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50%,即2346元。
2013上海市养老金上调养老金普涨15%
在上海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上海市市长韩正指出,今年已经公布了1月1日开始对企业退休人员,即310万的退休人员人均增长15%收入,这个增长幅度大约人均增长300元/月,这个幅度是历年来最高、绝对值当然也是最高的。同时,对镇保养老金和农保养老金的人员,同样都增长15%。
其次,35万全市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从今年1月1日起,有一个新的相关制度,将使这部分人的收入增加,目前已经有了初步方案,将在2月份正式公布,这就是35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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