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7月1日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首次结息工作已于6月30日顺利完成,缴存职工可以上网查询深圳住房公积金余额。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缴存职工存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自到账确认之日起开始计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的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当年度(指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上年度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
也就是说,自2010年12月以来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次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到明年6月30日再次结息时,这部分公积金将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职工可以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深圳住房公积金余额。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具体调整为,自201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0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4205元×5=21025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自2011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
据悉,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深圳住房公积金余额方法有哪些?
A.选择“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
当然,您也可以点击这里直接进入登陆页面
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管理后台。
B.管理后台,“归集业务”菜单,分为“个人信息查询修改”、“个人提取”和“提取业务办理预约”三个模块。
1.“个人信息查询修改”,里面有个人信息查询、个人明细账查询、联名卡密码修改,信息变更申报等功能;
2.“提取业务办理预约”,主要是提取业务网上预约功能,可以提供发起预约、取消预约、打印预约等功能。
3.“个人提取”功能。
C.“个人信息查询修改”---->“个人明细账查询”。
择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然后点击右侧的“”按钮提交。下面是信息是深圳住房公积金余额结果。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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