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政策是什么?公积金如何查询?相信很多市民有这样的疑问,以下小编为您详细的解答。
近日,银行资金收紧,房贷难成了购房者的噩梦,“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能下来?”“现在南京是不是不能贷款了?”“房价一直涨,南京公积金贷款这条路如果走不通,那我们怎么办?”
今天,小编收集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有关贷款政策规定
1、贷款或担保的单位职工,需具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的条件。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急需贷款或担保的单位职工,允许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0%。
3、住房公积金未连续逐月正常缴存6个月的单位职工申报贷款,顺延至正常缴存后方可贷款。
4、贷款额度: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5、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时(只限首套期房),除执行规定的额度以外,即可增加5万元基础装修贷款额度。
6、职工购买首套商品房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80%,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70%。
7、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第一套住房面积须低于现有人均住房面积35.2平方米,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50%,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1.1倍上浮利率。
8、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和还款年限为65岁。缴存职工贷款期限超出退休年龄(男职工退休年龄60岁,女干部退休年龄55岁,女职工退休年龄50岁)的,由个人补缴其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
9、职工还款能力控制标准不应超出职工家庭收入的50%。职工可贷款额度=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本人还贷能力系数(0。5)×12(月)×可贷年限+公积金余额。
10、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办理房产抵押,取消由1人担保规定。
11、职工自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应有两人担任担保人;贷款10万元以上的,应由三人担任担保人;第一担保人应无贷款及无担保记录,其他担保人可以有一次担保记录,无贷款记录。
12、借款人应无不良征信记录,经查询征信信息,连续5次,累计10次逾期还款,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已贷款职工,逾期还款执行1.1倍上浮利率。逾期还款连续5次,累计10次,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向法院起诉,终止其借款合同,要求提前还款。
南京公积金查询方法:
1、电话语音查询
拔打查询电话025-84552899,按语音提示输入密码,按语音提示选择查询项目。
2、短信查询
移动、联通用户发送GJJ或GJ到8872,小灵通用户发送到9972。
3、网络查询
点击页面上面链接,按要求输入账号、密码。
4、多媒体机查询
在多媒体机首页点击数据查询,按要求输入账号、密码,选择查询项目。
5、柜台查询
职工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工作人员输入身份证号或账号,职工输入密码(凭本人身份证查询不需要密码),工作人员查询打印信息。
6、住房公积金卡查询
职工持有效《住房公积金卡》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工作人员输入卡号,职工输入密码,工作人员查询打印住房公积金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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