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东莞已经率先实行的是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存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并存现象。该负责人说,在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大框架下,参保人可不分户籍享受相同的社保待遇。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东莞的医保制度对本地户籍人员已经是100%覆盖,非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仍未能全覆盖。
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据东莞市社保局介绍,东莞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由参保人就诊医院的等级及费用分段等因素决定,支付比例最高可达95%(享受退休待遇的达100%)。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实行累进制,个人参加医保年限越长,最高支付限额也就越高。根据参保时间长短,期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从1万元到20万元不等。
此外,就诊医院等级不同也将影响医保支付比例。如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不足或等于5万元,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可支付85%,但在镇街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可支付95%。
25岁的韦先生来自广西田东,在东莞工作3年多了。2013年11月,他因右脚骨折入院治疗,总共花了10.38万元医疗费,按照医保政策报销了7.25万元。“没想到平时只缴10来元钱的医保发挥了这么大的作用,报销了69%的费用。”韦先生说,很少的医保支出在关键时刻减轻了自己的经济压力。
韦先生所说的医保,是东莞在2013年10月推出的“全民医保”新举措。这个全新的医保制度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3大险种构成,力争用“一个医保”覆盖所有人群。
具体来说,“基本险”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及生育医疗费用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充险”在参保基本险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或个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可自主选择多层的补充险,满足群众更高的医疗保障需求。“大病险”则是充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节余,免费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建立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在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上不区分城乡居民和职工,一视同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定为30万元,使参保人的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达到50万元。
至此,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通过打破企业经济性质、用工形式、户籍及居民身份界限,实现了所有参保人同缴费、同保障,享受相同财政补贴,使制度更加公平、保障更加有力,保障了东莞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实质性公平,更好地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统计显示,2013年10月至12月,东莞全市共有1.5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含意外伤害)。其中,1.1万人次享受大病医疗待遇,享受大病待遇的参保人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如有其他问题,请关注开心保网东莞医保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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