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卡服务对象:个人
办事依据:《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
广州市民卡办理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未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外);
2.未领取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人员。
广州市民卡所需材料: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相片回执。
办事程序:1.申领人访问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网上服务大厅”,或访问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百项政府服务网上办”,点击“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网上办理)”事项。
在线填写个人有效身份信息,预约申领资料现场提交的受理网点。
通过申领资格预审核的,在成功预约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市民卡相片回执原件到预约受理网点现场提交资料。
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方式: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
受理时间:24小时
办理期限:30天后领卡(自现场提交申领资料之日起计算)
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停止和降低我市审批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价〔2009〕250号),首次申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免收工本费。
备注:一、现场提交申领资料受理点:
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各区(县级市)服务分中心,具体地址和服务时间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或访问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站“联系我们”模块查询。
除网上申办预受理途径外,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设有以下集中申领途径:
1.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保单位统一申领。
2.年满60周岁的广州市户籍居民,由广州市民政局(老龄办)组织申领。
3.其他人员由各区(县级市)组织申领,详情请留意各区(县级市)申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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