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Property 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财产保险起源于意大利的海上保险,早在中世纪的海事法规中就已含有规章性条款。16世纪以后,在其他西欧国家迅速发展起来,当时买卖保险契约行为已相当普遍。随着海上贸易中心的转移,到17世纪,英国伦敦成为世界最主要的海上保险市场。
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历史上最严重的火灾,第二年,有人开始承保房屋的火灾风险。此后,依照海上保险的做法,对陆上财产的承保范围逐步扩大到几乎一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保险标的从房屋扩大到任何有形财产,最后发展到许多无形财产,以至因财产而产生的利益也可以承保。
正因为理赔关系到自己的权益能否能到保障,所以它一直是各类保险中被关注的重点。在企业财产保险中,理赔也是有具体的流程的,需要投保人详细了解,以免在理赔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其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呢?
1、客户出险报案、填据出险说明书
2、保险公司收集相关单据、核对有关内容
3、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4、保险公司核定责任和损失
5、保险公司缮制查勘报告
6、保险公司理算损失、缮制理赔计算书
7、保险公司核赔
8、保险公司出具理赔通知书、客户签章确认
9、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1.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2.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3.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4.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方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方索赔。被保险人如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方代位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5.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单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单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6.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2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