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8月,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下设11个职能处(室)和城区、新都、龙泉驿等15个管理部以及省级、铁路、石油3个分中心。中心对15个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对3个分中心实行授权管理。
中心的主要职责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截止2011年底,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累计归集585亿元,归集余额28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78亿元,贷款余额193亿元;年度归集额首次突破百亿,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位。
为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不辜负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重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建设一流班子、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建立目标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激励约束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以决策科学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现代化来保障“中心”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单位应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职工异地公积金中心转入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授权印章。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人数超过10人的,原则上单位应提交《成都住房公积金职工异地公积金中心转入补缴申报表》EXCEL电子文档。
(二)办理流程:
1、单位到中心窗口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单位填制相关表格;
3、单位或职工持填制完备的相关表格到中心办理。
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公积金委【2007】2号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转出单位应获得转入单位的客户号。
2.转出单位应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授权印章。
3.职工人数超过10人的,原则上单位应提交《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EXCEL电子文档。
外部转移,转出单位向中心提交的相关资料
1.《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中心转移申报表》(公积金归集表11)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授权印章。
2.转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
托管职工转移提交的相关资料
①《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②转移职工身份证原件(代办的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内部转移提供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外部转移提供经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职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单位到中心窗口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单位填制相关表格;
3、单位持相关资料到中心办理业务。
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公积金委【2007】2号
其他办理须知请参考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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