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被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退保及保险合同引发的信访投诉数量不断增加,这种纠纷案件的激增态势,给商事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面对这种实际情况,各地陆续开通了保险合同纠纷处理中心或调委会,通过加强对调委会的工作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强化人民调解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化解矛盾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拓宽保险合同纠纷的化解渠道,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保险业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介绍,调解是除了诉讼、仲裁外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新途径,优点是节省时间、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近日,云南省保监局、昆明市司法局、西山区司法局联合在西山区中央金座小区正式成立“昆明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也是我省保险行业领域成立的首家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面对保险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的实际,调委会将把人民调解制度引入到保险合同纠纷处理当中。通过加强对调委会的工作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强化人民调解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化解矛盾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拓宽保险合同纠纷的化解渠道,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保险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调委会将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处跟踪反馈机制和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处置机制,逐步形成一套预防和化解保险合同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
昨天获悉,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近日已正式成立,天津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建设已完善。消费者如遇保险纠纷,可通过电话、寄信等方式寻求调解。
据了解,调解机构由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办公室和调解室构成。调解处理机制提供了仲裁、诉讼之外的解决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通过专业人士的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过程,有利于消费者认识和理解保险服务流程,提高认知度,申请人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纠纷申请,调解委员会将组织调解员解决纠纷,进行调解。接待调解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7号鑫银大厦1806室(300201),接待电话:23124352,电子信箱:insurass@163.com。
陕西保监局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一是组建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业外调解员79人。二是在省协会成立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协会内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三是制定《陕西省各市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建设及运行指引(试行)》,积极推进全省各地市协会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处机制规范化建设,扩大调处覆盖面。四是加强与外部单位合作,探索引入仲调对接、诉调对接等机制,多渠道、低成本化解保险纠纷。
近日,甘肃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的指导意见》,力争2012年实现全省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的市州全覆盖。《指导意见》明确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调处工作的根本目的,把维护行业和谐稳定作为调处工作的重要任务,以保险合同纠纷为重点,不断扩大调处范围,在全省各市州均成立保险纠纷调处中心,设立专人专岗,建立调解中心例会、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持续稳定发挥作用,为保险消费者解决纠纷提供方便快捷途径。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2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