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机构调整的要求,于2002年10月组建的,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9个科室、6个办事处,事业编制共72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规章、政策,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核算、使用计划等业务。
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石油、石化大企业和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中心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改善民生、扶助弱势群体”这一主题,身体力行实践市委、市政府“亲民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勇于开拓,团结一致,抓管理,带队伍,搞服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致力于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为职工群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和使用率,努力促进住房公积金运作法制化,网络建设现代化,廉政建设制度化,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了一个又一个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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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公积金办理流程流程你了解多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四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南京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南京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截止到2011年12月末,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6.1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万户,贷款额50亿元。截止到2011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达到306.1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0.2万户,贷款额达到187.49亿元,累计上缴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亿元,累计直接投入全市房地产市场资金近两百亿元,为稳定大庆楼市、拉动房地产市场、改善缴存人住房条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具体工作中,确立了以“便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叫响了“亲民爱民、便民为民”的口号,唱响了便民服务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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