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要“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悉,广州人社局已经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工作,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早已包含了城乡居民医保办法和城乡居民医保大病补充办法两个新政策文件。这意味着,不出意外的话,在今年年底前,广州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迫切要求,要在制度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市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实施,确保实现在广州居住生活的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保障目标。
为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解决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等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有关部门制订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该《办法》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适用于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未覆盖的全部人群。在本市公立和民办全日制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和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按学籍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办法》的制订,使广州市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了覆盖全市城乡居住人口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颇为复杂,针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医疗保险办法。所谓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新农合统一起来。因为公务员医疗办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是以职业区分,并不以户籍为界,只要在正规的工作单位工作,不管是农民身份还是居民身份,必须强制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对于广州来说,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新农合统一起来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广州市的新农合政策并不统一,番禺、增城、从化等地的新农合的缴费水平和保障水平并不一致,要将其逐渐统一;二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两个制度需要统一,而且,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当前还面临着一个基金亏损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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