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7•21”特大暴雨过后,北京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损失保险接到报案数已达到31698起,估损金额约2.6亿元。
很多车主发现,自己投保的“全险”并不等于“全赔”,如果是车辆被水浸泡了,只要发动机没进水,只是需要更换零件、电路等,都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如果发动机进水了,除非另外购买了涉水险,否则不予赔偿。
有车主发出质疑,“全险”不“全赔”,那为什么还鼓励我们买“全险”,对于车辆普遍易发生的事故都不在理赔范围内,都被“免责”,那“全险”保的到底是什么?
车辆进水后二次打火也可理赔了
涉水险条款规定,车辆被淹后二次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损失不在保险的赔付范围之内。目前不同保险公司对这一条款进行了适当放宽与补充。
比如,太平洋公司的涉水险,既可以享有水中启动赔偿,还支付车主对车辆施救的费用。还有网上人保推出的关于车辆进水包括普通的车辆涉水险及特别损失附加险,便可对因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和在水中启动时,造成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以及对机动车采取的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涉水风险加大有望纳入车辆“全险”
业内对于涉水险的热烈争论,也与近几年广州、武汉、北京多个重要城市连发暴雨袭击有直接关系。山东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蒋河分析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交通建设加快,高层建筑大多建设有地下停车场,市区内桥梁涵洞越来越多,这都增加了城市内车辆涉水的可能性,涉水险渐渐成为一个热门险种。
与交强险等相比,涉水险出险几率低,因而保费也不高。以一辆10万元的家用轿车为例,涉水险保费一年不超过200元。虽然保费不高,但投保的车辆并不多。除了人们投保意识不强的原因外,涉水险作为附加险的地位也影响了车主的认知。目前涉水险并不包含在车辆全险中。
对此,山东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蒋河表示,随着这一险种重要性的加强,在以后的险种改革中,不排除将涉水险上升为主险的可能性。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部的王亮也认为,涉水险原本就是车损险的一种附加险种,未来存在被吸收并入车损险的可能。
发生在北京的一场暴雨再次让“涉水险”这一车险险种热了起来。随着城市规模扩大,桥隧、地下停车场越来越多,车辆被浸泡的危险性也在增大,涉水险这一车险附加险在新的险种改革中不排除有上升为主险的可能性。业内人士则透露,在涉水险重要性提高的同时,其也有望被纳入车辆“全险”,避免买“全险”却不能“全赔”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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