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东莞市2012年度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项如下:
一、调整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企业退休人员和村〈社区〉退休人员,下同)。
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样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即83元定额计发。
2、2011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201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不含职称专项津贴)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不含职称专项津贴)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的从2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副高级职称的从20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职称专项津贴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2012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领取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2、对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养老金60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由市财政部门或原供给单位按相关规定在拨付其生活补贴中进行冲减。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东莞市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作年度调整。市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随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镇区单位的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下同)增长作同步调整,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随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镇区单位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增长率1:0.6的幅度进行调整,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2001、2002、2003、2004年社会保险年度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比例分别为4%、7%、10%和7%。
以市属单位离退休人员为例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25%)
(2)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调整幅度]
(3)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调整幅度]
(4)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例:周某,男,2003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为1044.80元/月,其中基础养老金为296.8元/月,过渡性养老金为682元/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为66元/月。
周某2004年7月的基本养老金应作如下调整:
(1)基础养老金
2003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80元。
基础养老金=1880×20%=376.00元/月
(2)过渡性养老金
本市2002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412.02元,2003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570.60元。
过渡性养老金=682+682×[(1570.60-1412.02)÷1412.02×0.6]=682+682×7%=729.74元/月。
(3)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66+66×[(1570.60-1412.04)÷1412.04×0.6]=66+66×7%=70.62元/月。
(4)基本养老金=376.00+729.74+70.62=1176.36元/月
经调整,周某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每月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1176.36元。
增加差额=1176.36-1044.80=131.5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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