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新车车主交了买车的钱,到保险公司买车险时才知道车险的险种,匆匆忙忙选择了几种,却对汽车保险理赔知识一无所知,如果所购买的车辆出现磕磕碰碰,或者一些事故,往往很多车主都无法获得比较满意的赔付金。记者通过一些汽车理赔案例介绍,希望车主更多的了解理赔事宜,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案例
读者安先生打来电话投诉,7月11日早晨,他开着自己的别克车出门,路上为躲避对面来车而陷入了前一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车子熄火了,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安先生没有再启动发动机,而是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拖车。在随后的检修中,别克发动机内还是有一些小部件被发现损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这辆车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能赔。安先生很不理解:自己并没有在水中启动车,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其实,保险公司理赔处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安先生解释清楚,拒赔的关键在于出险的时间不对。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各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中,对暴雨、洪水造成的车辆损失都负责赔偿。但是否暴雨天气,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24小时内降水超过50毫米为暴雨。
车主提示:开车最好不要轻易通过水坑 在非暴雨、洪水的日子里,最好还是躲着水坑走。否则不小心陷在水里,造成车辆浸水损失,很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案例
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透露,这次因暴雨涉水受损的报案车辆中,超过一半的车辆会不同程度地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约有90%的司机在水中熄火后会再次启动车辆。” 除了太平洋财险,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在车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这正是7月10日暴雨中受损的很多车辆得不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的原因。
记者采访维修厂和保险定损人员后了解到,发动机是否受损和损害程度是保险定损人员作出判断的主要依据。有的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就明确表示:发动机水中受损的一概不赔。其理由为,只要不在水中启动车辆,造成发动机缸体损坏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正常的被水淹,一般会造成车内装饰浸水、电线短路、排气管、进气管和发动机泡水生锈等损失。这类损失一般在修理厂需要进行清理、烘干、小范围换件等工作,保险公司都会负责赔偿。但是如果是在水中启动了车,即使当时车能够行驶,但由于启动时水进入了缸体,发动机内压缩的不再只是空气,还有水,那么曲轴和连杆在做功时就容易被严重损坏。”一位资深修理人士如是说。需要“严重表扬”的是太平洋财险公司。
太平洋财险把水中启动造成发动机受损列入保险责任:“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暴雨过后,在太保投保的受损车辆除一些未按时年检的车辆外,基本都能得到赔偿。 当然,这一条让车主高兴的条款也使太保北分“狠狠赔了一笔”。根据太保北分的初步测算,在太保报案的暴雨涉水车辆约140多辆,总赔款估计会超过160万元。其中最高的单笔赔案是一辆发动机受损的VOLVO轿车,估计缸体修理和换件的费用需要15万元左右。据了解,太保的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开始实行的。由于去年暴雨天气极少,这样的赔案在去年只是个别发生。
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上牌的途中突然遭遇车祸,车辆被撞得保险杠脱落,价值12万多元的新车仅维修费就花去了2万多元。车主认为自己出钱购买的是一辆新车,上牌是经销商提供的配套服务,自己无法接受一辆破损后再修复的“新车”。
案例
今年7月,曹先生在上海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辆轿车,当时的空车价格为12.38万元,考虑到车辆需要上江苏省的牌照,因此在与汽车销售公司签的合同中注明,销售商在7月底前将无锡的牌照上完,过期需要支付违约金。在签好这份合同后,曹先生当天就提车开回家,并且办理了保险等相关事宜。
半个月后,双方根据约定到江苏境内为车辆上牌,由汽车销售商派人驾驶,曹先生的妻子坐在车内陪同前往。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过程中,驾驶员不知何故,驾车突然撞到了高速公路的护栏,车头损坏、保险杠脱落,在花去了2万多元的维修费后,车辆得以修复。
事发后,销售商向曹先生提出了解决方案,他们同意受损车辆在保险公司获得理赔后,其余的维修费用由公司补足,并且给予曹先生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曹先生觉得自己买的是一辆新车,上牌是销售商提供的一条龙服务,应该保证车辆的安全,既然交车给经销商时还是完好的,那么在上牌之后商家还给自己的也应该是一辆新车。现在车辆已受损,虽然经过了特约维修点修理,但毕竟是一辆已经受过伤的车,在心理上无法接受,所以要求更换一辆新车。
案例
汽车销售公司的经理助理叶先生解释了该公司不同意为消费者曹先生更换新车的原因,他认为车祸是属于天灾人祸,并不是公司业务员故意为之。这个事故是在曹先生购车并且签收之后发生的,而且车辆在签收之后,曹先生已经回家使用了一段时间。上牌服务只是汽车销售商为其提供的一种代理服务,虽然也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可按照行业内一般的操作流程,受损的车辆还是以修复为主。
事故发生后,销售商对车辆的受损部件已经全部换新,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消费者对车辆的质量不放心,可以请质检部门对修复后的车辆进行验收。公司也积极协调理赔事宜,同意对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的部分补足,并愿意对车主给予一定形式的安慰补偿。如果日后曹先生发现自己的车由于这次事故而带来了其它一些问题,公司愿意继续为他提供服务。
经过多次协商,最终汽车销售公司表示,公司出于对曹先生的同情,已同意代为出售这辆车,并贴补一定的费用,为曹先生更换一辆新车。
案例
吴先生有次倒车把后保险杠磕花了,他记得所购买的平安电话车险里“一年有一次主责免现场的使用权利”,于是直接把车送厂维修。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达修理厂后却表示“本次是本年度第4次出险,"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才能使用”。吴先生当场愣住了,“我买保险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强调?”
专家解答:保险条款复杂,一般市民很难吃透,电话车险更是难以让车主深入了解各种细则,风险较大,购买时要格外当心。值得注意的是,电话车险提供的折扣并不比保险代理人低多少,而保险代理人能为购买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上门收取材料给予办理理赔手续,建议车主尽量选择“线下交易”,以免因小失大。
案例
林先生把车辆停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第二日取车时发现车被撞了,肇事车跑了。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70%,要自负30%。换了一个大灯总成和保险杠,加上工时费共2980元,仅自费部分就要近千元。邓先生表示质疑:“买汽车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第三者责任险、无计免赔都买了,为何不能给予全赔?”
专家解答:该事故的全部损失本来应该由肇事车主来承担。但车辆被撞,无法找到肇事者,车主只能获得70%的车险赔偿,另外30%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这是车险中很常见的一个条款。需要注意的还有,机动车手续不全、故意或伪造事故、酒后或驾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车辆被盗期间等情况均不能获得赔偿。
案例
胡先生今年年初从广州市区开车到花都区,在当地与一辆小面包发生追尾。交警到达现场后判定为对方负全责,由对方承担两车的维修费用。但对方车辆除了交强险外,并未购买任何汽车商业保险,且对方坚称自己没有足够钱赔偿;胡先生致电保险公司要求申请代位求偿,但最后被“说服”放弃唯有认栽。
专家解答:“代位赔偿”也称“代为求偿”,是指如果事故责任人拒绝赔付损失,在经过有关部门(法院或仲裁)证实对方无法赔偿,车主可申请“代位求偿”,保险公司垫付保险赔偿金后,再向肇事车主追偿。这是保险公司应该提供的服务,也是保险购买人应有的权利。但其申请手续之复杂,耗时之久实在远高于追讨赔偿所获得的价值,保险公司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当然一般会“说服”车主放弃了。
案例
周先生驶离地下停车场时,由于技术不济,与墙柱“亲密接触”而刮花了车辆后右侧车门。周先生随即致电保险公司到场勘查,随后把车送到4S店定损报价(约2000元),付款后将维修发票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理赔手续。根据平安车险给出的“万元赔付一天到账”的服务承诺,次日应该就能收到款项,但时隔两日还没收到款。周先生于是致电理赔员了解情况,得到的回复却是“我们早已整理好资料上报公司,公司也批复了,银行还没划账是银行的问题,与我们无关”。记者拨通平安车险客服电话,得到的答案同上。所幸一周后款项还是到账了。
专家解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在于把理赔资料(维修发票、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卡复印件)收集和整理,并上报给公司审批。这个过程,保险公司可控制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但由于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在当天划账,因此车主有可能无法在在一天内收到赔付款,责任不一定在保险公司身上。
案例
梁先生在广汕公路自东往西方向行驶时,不小心撞上了前面的车,所幸当时车流较大行车缓慢,两车“伤势”并不严重,前车后杠和后车前杠均未变形。交警到达现场后判定为梁先生全责,并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单”,要求梁先生负责两车的维修费用。保险勘查人员到场后,极力说服两车主私了,不要出保险。经过多方协商,在梁先生“极力”要求下,保险公司终于给予理赔。梁先生的疑惑在于“我购买汽车保险就是把经济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为何出保如此困难?”
专家解答:购买汽车保险一般可以打折,如果当年没有出险,下一年的保费折扣就会越低,最低能打到7折。但如果保期内出过险,下一年的保费则没有任何折扣,原价埋单,比如一份汽车保险按5000元计算,如果当年没有出保,下一年普遍能打到8折,可节省1000元。因此,车辆在使用中出现小刮小碰,维修费用不高,一般会建议车主自行处理,不要使用汽车保险,以免增加下一年的保费。
记者评价
众车主包括笔者本人,并非有意把日常出保遇到的问题全部归责于保险公司,只想强调两点。首先术业有专攻,这里牵涉到社会分工的问题。如果车主们都去研究车险细则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如何有效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呢?车主为爱车购买保险,就是为了把经济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安心处理其他事务。但往往事与愿违,就车险那点事足够让车主们奔波劳累。
其次,保险公司的基本责任是社会的稳定器,降低各种突发事件对民众造成的影响;而目前汽车保险的商业味道太重,忽略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取易弃难,有选择性接受投保,最终只会让消费者对其失去信心。据记者了解,某大型汽车保险公司直接对理赔达一定次数的车辆拒绝接受投保;若车辆未出过理赔,续保费用可谓全行最低。但有哪个车主会故意毁坏自己的车来理赔?社会上的确存在骗保的行为,但敢问:比例高吗?金额高吗?要知道,好人还是占绝大多数,车主购买保险,希望买的是一份安心和保障,而不是买来更大的麻烦。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2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