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金经理而言,如果业绩给基金经理带来正面形象,那么频发的“老鼠仓”案例就要给这个群体“抹上黑”了。近年来,老鼠仓案例频发,而且涉及面广,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本文将为您盘点近年来广受关注的老鼠仓案例。
钟小婧老鼠仓案例
2014年5月份以来,基金“老鼠仓”案接二连三被挖出,再次震动整个基金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汇丰晋信80后的女基金经理钟小婧的“老鼠仓”案。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她亏了8万多元。网友称这是史上最悲情的“老鼠仓”。
涂强买卖23股“老鼠仓”案例
涂强,1969年12月生人,时任景顺长城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含优选股票基金、动力平衡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鼎益基金)基金经理。
2006年9月18日起,涂强起至2009年8月20日案发。3年间,涂强等人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共同操作涂强亲属赵某、王某开立的两个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或与涂强管理的动力平衡基金等基金同步买入相关个股,涉及浦发银行等23支股票,为赵某、王某账户非法获利379,464.40元。最终,证监会决定取消涂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37.95万元,罚款20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
韩刚老鼠仓案例
最值得关注的是韩刚老鼠仓案例的处罚,是首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韩刚案的核心问题即是普遍理解的“老鼠仓”行为。
韩刚自2009年1月6日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获利较大,情节严重。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通过,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行为列入其中。因此,韩刚成为内地第一个因“老鼠仓”而被追究刑责的基金经理。
李旭利老鼠仓案例
2012年11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800万人民币。同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5742.36元予以追缴。
马喜德老鼠仓案例
马喜德,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人民币交易处投资经理,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处高级投资经理以及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4月19日,有媒体报道称原易方达债券基金经理马喜德涉嫌“老鼠仓”,而案件正在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审理,并爆出起诉书内容,称“在2008年3月到12月期间,马喜德和同伙串通配合,涉嫌挪用银行、任职公司的35亿元资金,先后操纵200余次债券买卖,将原本应属于银行、易方达等公司的债券利益输送给了其同伙公司,共牟利4900万元。”4月22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同时召开关于马喜德涉案有关情况说明会称,根据检察院起诉书,马喜德所涉案件中,涉嫌损害易方达旗下基金利益的交易有1笔,利益金额117万元。
马乐老鼠仓案例
马乐,硕士。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历任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博时精选基金经理。
2013年7月下旬,有关原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期马乐牵涉70多只个股,10亿资金的“老鼠仓”案浮出了水面,这也成为国内最大“老鼠仓”。6月21日博时基金曾公告,马乐以身体不适为由,离开了博时基金。
9月2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该院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乐。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3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额10亿余元,获利近2000万元。
而鉴于博时基金相关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给持有人造成较大损失,对行业产生负面影响,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博时基金采取责令整改6个月的监管措施,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博时基金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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