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诚信网是天津市医保局创立的网站,主要是向天津市民介绍改价相关医保政策和便民服务。
办完天津医保多久就可以享受这一待遇?
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转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将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具有覆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政府给补贴、大病有保障的特点。参保范围主要是城镇的非从业居民,包括学生、儿童、无退休金的老年人和18周岁以上、退休年龄以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学生、儿童和居民报销最高限额分别可以达到18万元和10万元。
输入查询网址,进入“天津市劳动保障网”或者百度搜索“天津市劳动保障网”即可进入官网。在网站上页的左边有一个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和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平台,分别针对单位与个人。个人需点击个人查询平台,进入查询页面。
天津医保诚信网的相关医保政策两例
关于增设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
鉴定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糖尿病门特鉴定登记,经研究,在现有11所鉴定机构的基础上,增设部分鉴定机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增设鉴定机构名称。第十二鉴定中心(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第十三鉴定中心(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第十四鉴定中心(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第十五鉴定中心(天津市人民医院)。
二、 新增设的4个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5号)以及《关于做好糖尿病门特医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1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的鉴定服务工作。
三、 参保人员到鉴定机构预约申请及办理糖尿病门特鉴定登记,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行选择,不受首批鉴定机构所确定的责任范围限制。
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险)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27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规定》第二条中的“参保人”是指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
参保人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纳入参保所属年度意外伤害险给付范围。
二、 参保人于2011年5月3日前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不再由意外伤害险给付;已联网上传或全额垫付申报待结算的,继续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程序和标准支付,不再由意外伤害险给付。
参保人于2011年1月1日前发生的意外伤害,其后续治疗医疗费用,意外伤害险不予给付,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2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