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旦起湖北新农合启动门诊重症报销,参合农民若患恶性肿瘤、肝硬化、支气管哮喘、地中海贫血等20类重症,办理相关资格审批手续后,在门诊开药可享受不低于60%的药费报销。
这是去年9月省卫计委听取群众呼声做出的一项重大政策调整。根据规定,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患有20类重症的,可到统筹地提供相关医学证明申报,经评审公示后,门诊费可报销60%以上。该文件同时规定,鼓励各地根据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适当增加门诊重症保障病种。
湖北省有3900万农民参加新农合,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和基金安全,是大家关心的焦点。征求意见中,不少农民反映,在省城大医院看病费用高,但报销比例较低,得了大病,看不起。“群众不满意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省卫计委党组书记杨有旺说,新农合基金是参合农民的“救命钱”,要千方百计管好用好。省卫计委下属省新农合办公室积极整改,去年以来,针对重大疾病,先后出台三项新政,重症门诊报销即是其中一项。
此外,重大疾病保障病种从过去的20种扩大到22种,新增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儿童尿道下裂,22种重大疾病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1-11月,5.1万名重大疾病患者获得新农合基金补偿3.9亿元,实际补偿比达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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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农村大病患者兜住“底线
全面实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是湖北省政府2013年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截至2013年年底,该省17个市(州)全部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覆盖3925万名参合农民,已惠及6.63万名患者,报销金额达2.93亿元;22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惠及5.1万名患者,报销金额达3.9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74%。
2013年,湖北省全面实施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工作。22种大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报销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上。同时,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从新农合基金中划拨一部分经费购买商业保险。当参合患者医疗费用按新农合政策报销后的年度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可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50%。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俊超介绍,基于全覆盖、公平性、均等化的原则,目前该省农村22种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率达100%。
安徽新农合补偿方案出台 报销比例提高
在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可达到90%;省外医疗机构住院门槛费提高到当次住院费用的20%。(1)门诊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五成;(2)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九成;(3)住院费用超10万,保底补偿60%。此外,参合的大病病人依照该方案报销后,还可以在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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