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拟订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办法、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
二、负责经办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和支付、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核准。
四、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五、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负责工伤伤残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七、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新信息
农民工医保参保人有望纳入生育医保人数将从500万扩大到1100万
《生育保险条例》是深圳今年的重要立法之一。昨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立法后,生育保险将扩大覆盖面,农民工医保参保人将纳入范畴,参保人数有望从500万扩大到1100万。同时,“妈妈”将享有生育津贴。
记者了解到,深圳一直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仅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设置生育医疗保险形式以解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并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根据目前的政策,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圳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单独的生育保险条例制定后,农民工医保参保人也将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向记者透露,届时,生育医保参保人数将有望从目前的500万扩大到1100万。
记者了解到,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建立与深圳经济发展与人口政策相适应的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在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但有的单位难以做到。如果有了生育保险津贴,能够让她们得到更好的保障。”
深圳医保真空地带:三岁以下非深户儿童被遗忘
深圳儿童医院一楼大厅,一位父亲带着孩子来看病。据悉,3岁以下非深户儿童都无少儿医保。
近日,记者独家获悉了一份深圳儿童医院提交给深圳医管中心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在去年医院门诊就诊患儿当中,使用社保的比例仅占5%左右。而另据了解,3岁以下非深户儿童,在深圳无法办理少儿医保。根据2010年的数据,0到3岁的儿童占到总就医人群的50%左右,平均每天的住院支出在800元上下。而这个人群出现大病的几率极高,先天畸形和染色体异常以及围产期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高发人群就是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家长陈先生质疑,3岁以下的非深户儿童多半是劳务工子女,而这些孩子无疑被暴露在了社会保障的“真空”里。而拥有家庭统筹医保的“出身较好”的孩子,却能享受门诊和住院双重覆盖,实际反映了社会的巨大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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