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时间定在7月1日--5日。
创业者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报: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分为新创办企业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两类。新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补贴标准为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
此外,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7月1日起也开始申报,至7月7日结束。补贴标准为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带动就业满1年以上不足2年的按1年计算,依此类推。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被带动就业的人在同一家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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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度宁波三类就业补贴下月开始申报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2013年上半年度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补贴等申报受理工作7月开始。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时间为7月1日至9日(休息日除外),单位到社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受理点申报办理。需注意的是,失业人员本人不能参与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办理事宜。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25日(休息日除外),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失业登记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和救助站或区劳动保障就业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25日(休息日除外),申请人到本人失业登记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和救助站申报。高新区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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