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购买二套房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南京市不少购房人一直心存疑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只要人均首套房面积不超过32平方米,购买二套房时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部门。自2003年7月成立以来,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服务大局,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公积金制度和住房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连续多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强有力地支持了全市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截至2011年12月30日,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38.77亿元,发放贷款464.41亿元,支持26.21万户家庭住房消费,向市政府上交7.35亿元廉租房建设资金,保障5000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全市推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绿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设置了公积金服务大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南京银行、浦发、招商、兴业、光大、华夏、民生、深发展、江苏银行、广发、紫金农商银行等17家银行及公证、抵押、担保公司等单位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业务办理点,使群众进入大厅就可以办完所有公积金业务,服务条件大为改善,让群众得到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通知,明确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不可再申请公积金房贷。
南京市关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如何规定?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目前还是延用2011年10月出台的公积金政策,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分别为: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是32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又结清了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再次申请贷公积金购买普通住房。这里的普通住房是指建筑容积率1.0(含)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的住宅。
按照规定,以上两种情况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第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则不予办理。
这两天,到商业银行提前还贷或者是申办贷款的客户的确出现了增多。
省中行营业部主管陈斌富介绍,眼下提前还贷的人是以往2-3倍。“最多的可能有一百多位,少的也有七八十位,以前一般只有二十到三十位,现在是两到三倍的量。”
申办贷款的也同样出现了两到三倍的增加。有市民因此担心,申办的人多了,贷款额度会不会收紧,放款速度会不会变慢。“现在我们额度都是正常的,客户经理都是加班加点在批贷款,审批材料,前两天我们晚上都是加班到九十点钟。”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首套房贷款,商业银行一般5个工作日就能审批完毕,二套房进入审批程序后,7个工作日也能完成流程。
在贷款政策方面,商业银行对二套房贷执行的仍是原有政策,首付六成,利率上浮10%。
另外,在公积金贷款方面,记者从房产中介处了解到,额度同样充足。“公积金的和之前政策差不多。贷款的时间也差不多,一个星期到两个星期之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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