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城乡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必然带来贫富差距。为了解决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低,经济情况差的问题,国家多年来扶持居民低保生活,更好的解决居民基本生活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区委、区政府着眼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深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再次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增至家庭人均580元/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增至家庭人均460元/月。
据介绍,此举旨在确保低收入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得到提高,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此间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进一步考虑了天然气等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标准的关系。
据了解,与现行的低保标准相比,2013年实行的新标准城市家庭人均上调了60元/月,调整幅度为11.54%;农村家庭人均上调了80元/月,调整幅度为21.05%。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维持现行标准家庭人均740元/月。
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7.8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0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74万人。本次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后,预计全年增加低保金支出约1.45亿元,总计全年城乡低保金支出约10.66亿元。
在通州区“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实现城乡低保“三年统筹”的目标,即:2010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80%,2013年达到90%,2014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
目前,通州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已经由月人均416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20元,统一调整为580元。其中,农村低保标准比北京市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高出了120元。也就是说,通州区已经提前一年实现了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
据统计,自建立低保制度以来,通州城市低保标准先后调整18次,从月人均170元提高到580元;农村低保标准先后调整10次,从月人均83元调整为580元。
不仅提高了低保救助金额,今年,为进一步减轻低保家庭生活压力,区民政部门还将出台城乡低保对象集中供暖救助政策,标准为每户500元,由区财政列支临时救助资金。据统计,目前,全区约950户集中供暖的低保家庭将享受到此项温暖。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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