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从当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从4.70%上调至4.90%。
根据通知内容,从2011年7月7日起,上调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同时,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也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而7月7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的贷款利率,也由5.17%上调至5.39%。
同时新政还规定,如果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这是为了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北京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月平均工资3倍即14016元。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月收入在14016元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月收入的50%,即7008元及以上;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在28032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的50%,即14016元及以上。
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在执行的时间节点上,2011年7月7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7月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7月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2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另外,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1年7月7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前北京公积金二套房的政策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提出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不过,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相关人士解释说,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政策中提出的1条购房提取记录,并非是一次提取。比如购房人之前购买过一套住房,但针对这套住房提取过多次公积金,也只会认定为1条购房提取记录。
对于此次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使得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间的利率差达到历史最大值,也就是说,目前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贷的优势最为明显。
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以贷款80万,20年计算,在加息之前,商贷与公积金贷款在第一套房贷款的利率差距是2.1个百分点,月供差距是958元,20年贷款期内,商贷比公积金贷款需要多支付23万利息。但是在加息后这一差距明显增加。差距已经拉大到23.78万。第二套房的差距更是达到了2.37个百分点,这一差距也可以说是历史最高。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在目前是最明显。
2014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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